市直机关各单位、各人民团体、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:
经市委、市政府同意, 2013年继续在全市开展“天天慈善一元捐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捐赠对象和标准
按照“依法组织、广泛发动、坚持自愿、鼓励奉献”的原则,市内机关、学校、医院、部队、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每人每天捐赠一元钱(即每年365元);机关企事业单位捐出一日的办公经费。同时,市慈善总会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的捐赠。
二 、捐赠组织和方式
郴州市“天天慈善一元捐”活动在市委、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由市发展慈善事业领导小组组织实施。全市分13个系统开展捐赠工作。市直机关单位由市直工委牵头;市属以上企业(不含金融业单位)由市经信委牵头;市属以上银行、银监、证券、保险等金融业单位由市金融工作办牵头;市属及在郴各房地产公司由市房产局牵头;市建筑企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;市煤炭矿山企业由市煤炭局牵头;非煤矿山企业由市安监局牵头;个体及私营工商户由市工商局牵头;市卫生系统由市卫生局牵头;商场、超市、协会、市场由市商务局(市招商合作局)牵头;驻郴各部队由郴州军分区政治部牵头;教育系统由市教育局牵头;宾馆、酒店、旅游景区由市旅游外事侨务局牵头;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、行业协会等群团组织要紧密配合各系统开展捐赠工作。各系统要明确下属单位的负责人和联络员,建立“天天慈善一元捐”组织网络。
捐款可按系统由牵头单位汇总交市慈善总会办公室,也可由各单位直接交市慈善总会办公室(市民政局办公大楼103室;联系电话:2287170;户名:郴州市慈善总会;开户行:建设银行郴州市北街支行;账号43001504070050000735)。各系统及单位接收到的捐赠资金送市慈善总会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。市慈善总会收到捐赠款后要及时向捐赠人或捐赠单位统一出具合法、有效的收据。
三、严格捐赠资金监管
“天天慈善一元捐”活动所募集资金应全额用于救助特困群众。市委督察室、市政府督查室与市慈善总会办公室组成“天天慈善一元捐”活动督查小组,分别对全市13个系统的捐助活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督查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。募集的所有资金要及时向社会公布,主动接受财政、审计等部门及社会的监督,确保专款专用。
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
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3年3月 11 日